2026-03-08 来源:通达融媒
22年前,从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毕业的陶曼,做了一个让很多人意外的决定——跨越1400多公里,从故乡巴彦淖尔市来到这座地处边陲的霍林郭勒市,进入法院工作。冬日里零下近40度的严寒,吃惯了面食的胃对米饭的不适应,让她在无数个想家的夜晚躲在宿舍里偷偷抹眼泪。22年后,她依然在这里。从民事庭的审判员到刑事庭的庭长,从那个想家掉眼泪的小姑娘到年轻同事们口中的“陶老师”,变化的是岗位和阅历,不变的是始终记在心里的那句话——那是临毕业时恩师的叮嘱:“当你仅仅用法条套用给出一个审判结果时,请一定再回过头来,以一名普通民众的视角重新审视你的判决。”
22年间,她审理民事案件700余件、刑事案件2000余件。全区法院最美女法官、自治区办案标兵、通辽市政法系统“最美政法干警”“通辽市刑事审判业务带头人”“通辽政法系统十佳法治人物”、自治区“三八红旗手”……一摞摞荣誉证书塞满了柜子,她却始终是那个走路带风、说话干脆的陶曼。

22年间,陶曼共审理民事案件700余件、刑事案件2000余件。图片由本人提供
“案子是案子,人是人,得分得清,但也分不开。”
刑事法官给人的印象,往往是铁面无私、不苟言笑。陶曼办起案子来,也确实较真儿。2015年,检察院起诉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拿刀捅了人。陶曼翻来覆去地看卷宗,总觉得哪儿不对——提前准备了凶器,捅的部位、下手的分量……这哪是“伤害”,分明是奔着要命去的。她较上劲了,反复推敲证据链条,最终以故意杀人罪(未遂)量刑,判决下来,被告人没有上诉。
但真正让同事们服气的,是2021年那起诈骗案。
报案人黄某称,被告人林某等人并未参与任何工程施工,却私自将工程款165万元支走,属于诈骗。一审认定林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林某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案子到了陶曼手里。她把自己关在办公室,把卷宗翻了一遍又一遍。现有证据显示,林某等人与黄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合伙关系,无法认定林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也没法认定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那就不构成诈骗罪。”她把意见提出来的时候,有人提醒她:这可是发回重审的案子,改判无罪,压力大不大?
陶曼说:“案子到我手里,就得经得起推敲。我们判的不仅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
2021年5月8日,被羁押了两年之久的林某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后来,这个案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41辑1617号指导案例,2025年1月17日刊登于《人民法院报》。
这就是陶曼的“较真儿”——较的不是个人的理,是法律的理。
但较真归较真,她心里始终装着另一本账。那本账上,记的不只是法条,还有案子背后的人。
2015年,她办过一个特殊的案子。被告人韩某是一位农村妇女,常年被丈夫家暴。那天丈夫又喝醉了打人,韩某实在受不了,趁他醉酒昏睡之际,失手把他勒死了。
乍一看,案情并不复杂。可陶曼翻着卷宗,翻着翻着,眼眶就红了——照片里的韩某,因常年遭受家暴,新伤旧痂遍布全身,几乎体无完肤。一只小手指,也在丈夫的胁迫下自己用刀切掉了。如果不探究原因,只是根据结果定性为故意杀人罪,陶曼觉得太草率了。她决定去村里走一趟。
推开韩某婆家的门,老两口拉着她的手直掉泪:“那小子不是东西,不光打媳妇儿,连我们也是往死里打,拦都拦不住……”
听说法官来调查,村民们主动围过来,你一言我一语为韩某作证、求情:“那是个老实本分的好女人,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那是实在挨不住打,一时钻了牛角尖儿,情急之下失了手啊……”
一路走下来,陶曼的眼眶红了又红。
回来后,她和同事彻夜核实卷宗、查阅法条,认真推敲每一个细节,反复论证。最后,她提出了有期徒刑三年的意见,审委会全票通过。结案后,韩某的公公婆婆、村里乡亲都服气。这个案子后来入围了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优秀案例。
有人问陶曼:你办刑事案件这么多年,怎么看待这些“情有可原”的案子?她不假思索地说:“案子是案子,人是人,得分得清,但也分不开。分得清,是因为法律有底线;分不开,是因为每个案子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

法槌落下 定纷止争。图片由本人提供
“能拉一把的时候,千万别推开。”
如果说对韩某的判决,是陶曼在法律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那么在另一些案子里,她走得更远——走出了法庭,走进了当事人的生活。
被告人李某,刚满20岁,因为哥们儿义气跟着人打架被羁押,即将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入狱。刚成年的孩子,为啥早早混迹社会?
走进他曾经生活的地方陶曼才知道,李某父母早年离异,从小跟着奶奶长大。家庭的不健全、关爱的缺失,让他一步步走上歪路。可邻居们也说,这孩子孝顺,奶奶生病都是他跑前跑后。
综合考量后,李某被判了缓刑。
案子判完了,可事儿没完——因为有前科,李某想找份工作,很难,祖孙俩的生存成了难题。
得知这个情况,陶曼坐不住了。她翻通讯录,打电话,跑了好几家单位,一遍遍跟人家磨:“这孩子就是一时糊涂,本质不坏,家里还有奶奶要养……”
磨破了嘴皮子,李某的工作终于有了着落。从那以后,每到过年,陶曼准能接到李某和奶奶的电话。电话那头,老人絮絮叨叨地问候,孩子憨憨地拜年。陶曼每次都嘱咐:“好好工作,好好赚钱,别让奶奶再操心。”
如果说李某是陶曼在判决之后拉了一把,那么对小玲来说,这份帮助来得更早一些。
小玲是一起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出事之后,原来活泼开朗的孩子变得阴沉抑郁,把自己关在屋里,拒绝与外界交流。陶曼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第一时间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反复跟小玲家人沟通,安排心理疏导。几次疏导之后,小玲终于开口了:“阿姨,我心里那块大石头,好像搬走了。”听到这句话,陶曼的眼泪唰地夺眶而出。
她说:“当法官这么多年,判了多少案子,有时候真记不清了。但孩子说‘石头搬走了’那一刻,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法庭之外,校园之内温情释法。图片由本人提供
“把法庭搬进课堂,肯定有作用。”
这些经历让陶曼越来越明白一件事:法官的工作,不能只坐在法庭里。
2025年4月,陶曼去参加通辽市举办的“五四青春报告会”。跟年轻人分享工作经历时,她说了一段话:“刑事审判和少审工作是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让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条腿是让更多的孩子别走歪路。”
这些年,她没少往外跑。学校、社区、企业,哪儿有孩子,她就往哪儿去。作为霍市法院“育璞少审”工作室的负责人,陶曼带着团队,到学校讲法治课,开展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散发法治宣传单,跟孩子们互动交流。在这里,她的角色变了。不再是那个严肃又较真的“陶法官”,而是孩子们嘴里的“曼阿姨”。
“同桌拿了我的橡皮,算不算抢劫?”
“妈妈偷看了我的日记,是不是也犯法了?”
面对五花八门又童言无忌的提问,陶曼从不应付。从同学间的小摩擦和校园霸凌有啥区别,到青春期怎么跟爸妈沟通、解决成长中的小烦恼,她都循循善诱,娓娓道来。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拉着她的手说:“曼阿姨,长大以后,我也要当法官!”陶曼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好啊,那你可得好好学习,阿姨等着你。”
有一次去学校讲课,课间休息时一个小女孩凑过来,趴在她耳边小声说:“曼阿姨,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我有时候很难过,但是不敢跟别人说。”陶曼心里一紧,蹲下来搂着孩子,轻声跟她说了好一会儿话。临走时,她给班主任留了电话:“这孩子有事随时可以找我。”
她常说:“很多孩子走歪路,就是缺那么一个人,在他最难的时候拉一把。能拉一把的时候,千万别推开。”
“法官就像天平,不能倾斜。”
从业以来,陶曼所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被评为通辽市十大精品案件。由她作为主要撰稿人之一编写的办案丛书《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指引》,于2022年7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她还是自治区法院法答网专家库成员、通辽市刑事审判业务带头人。2024年,在自治区高院举办的全区法院系统岗位技能竞赛中,陶曼获得刑事审判业务个人决赛一等奖。
这些成绩的背后,是她二十二年如一日的坚持。
采访快结束的时候,记者问她:“当了这么多年法官,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她没急着回答,想了想,慢慢说起这些年自己所亲历的法治进程。
“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刑事审判更看重实体正义,程序上相对粗放。现在不一样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证人出庭……程序越来越规范,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严。”
她举了个例子:“就说出庭作证吧,以前证人出庭率很低,现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越来越常见。这背后是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
说起变化,她眼睛更亮了:“还有智慧法院的建设。以前开庭全靠手记,现在语音识别自动生成笔录;以前卷宗摞成山,现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以前当事人跑断腿,现在很多事儿网上就能办。这些变化,是实实在在的。”
说到普法,她感触更深:“刚负责青少年法庭那会儿,去学校讲课,孩子们连法官是干啥的都不知道。现在不一样了,好多孩子能说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疑罪从无’,虽然不一定理解得多深,但这种法治意识从小就种下了。”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可能有人觉得,法官就是坐在法庭上敲敲法槌。其实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是一个故事,每一个判决都是一份责任。这些年,我见证了太多人的人生转折,每一个案卷都像一本厚厚的书,记载着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希望与绝望。我不能有丝毫懈怠,因为处理的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关乎他人自由、尊严,甚至生命的事务。这二十多年,法治在进步,技术在提升,法官就像天平,不能倾斜这个理儿,什么时候都不会变”。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沉甸甸的信任。图片由本人提供
二十二年,从想家掉眼泪的小姑娘,到撑起一片天的刑事庭庭长。她守着的,不只是那一摞摞卷宗,更是卷宗背后的人和人心里的那杆秤。
记者 卢宁
责任编辑:谢雨廷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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