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1 来源: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现就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拟计划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10人,将根据考核结果优中选优最后确定录取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应急救援事业;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无失信被执行情况;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由于应急救护队员涉及井下救援工作,适合男性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日含-2008年4月1日含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症,听力正常,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史,能够达到军事化体能训练及矿山应急救援岗位的体能要求;
6.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
7.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退出森林消防员,持有矿山安全、应急救援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矿山救护、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线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4日17:00。
3.报名邮箱:tlsyjglj@126.com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下载《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整信息后发送至报名邮箱,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等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矿山救护队员报名+姓名”。上述材料原件同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案。
四、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对应聘考生进行初步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通知,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有工作单位的在职报名考生,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离职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如有)。所有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隐瞒、伪造等情况,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核方式
1.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2.考核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养和基本工作能力水平。
3.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需要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优中选优最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六、公示
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招聘单位将及时核查,经查实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者需按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身体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聘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仅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八、待遇
1.用人单位与已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劳动者年度考核结果及岗位胜任能力,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劳动合同续签事宜。
2.工资待遇按4500元/月执行,试用期工资3600元/月,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并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评认定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录用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工会福利、岗位专业培训等相关劳动保障待遇,用人单位按矿山救护岗位职业健康要求,免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通过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了解招聘最新工作安排,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一经录用,应聘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岗位。对违反招聘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人员入职后的工作分配必须服从通辽市应急管理局安排。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各类虚假招聘信息及诈骗行为,如应聘者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通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776721(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
监督电话:5776102(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
附件:《通辽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报名表》
通辽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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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良玉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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