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7 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官网
关于暂停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所有人变更的公告
当前,主城区网约车运营市场中存在违规转让网约车经营资质、变相买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及抬高经营成本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促进主城区网约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从业人员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的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10月20日起,暂停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所有人变更业务。待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后,我局将严格依照最新要求及程序依法办理。
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如不再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车辆所有人应按照《通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转让。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涉事主体将被纳入行业管理黑名单,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公告
科尔沁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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