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30 来源:通辽日报
我市是全国蒙古族人口居住最集中的地级市,少数民族占比49.9%,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对于做好各项民族工作意义重大。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通过丰富的载体,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
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学法用法新思维
提升培训实效,汇聚党员干部思想“凝聚力”。市民委联合相关部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共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干部608人次,带动旗县(市、区)举办培训班41期、培训干部3500余人次,实现了2103个嘎查村“两委”班子培训全覆盖。同时,为加大基层民族工作力量的培训教育力度,举办线上线下专题培训6次,近期又有50名全市民族工作领域干部赴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接受系统培训。
丰富活动内容,激发民族团结“源动力”。制定下发《通辽市2024年“民族政策宣传月”暨“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线下近500人、线上近9万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活动现场,向广大市民发出《通辽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倡议》,线上在网站、各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全领域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公益短信80余万条;线下开展理论知识测试、文艺作品展览、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350余场次。
创新方法载体,提升民族政策宣传“影响力”。主城区26个点位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发放各类宣传品3万余份。市民委向30余家单位和主城区市民发放宣传单行本8500本,民族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宣传折页5万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品布袋2000个、毛巾2000条、围裙500条、停车牌1000个。截至目前,全市上下开展各级各类宣传教育活动1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余万份。通过线上线下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了干部群众对民族政策的知晓率。
提升城市民族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内生动力
积极推进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推出“城市民族综合服务体”工作模式,已建设10个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试点,今年向自治区申报12个互嵌式示范点位并获批。创新提出建设社区“融居驿站”,积极探索聚焦2条主线、围绕5个工作原则、提供15项均等化公共服务的“2515”城市民族工作品牌。
探索建立商事制度新机制,提升纠纷调解服务水平。库伦旗打造“七彩网格”特色为民服务项目,发挥网格员作用,收集、摸排社情民意,通过定期举办“居民议事会”和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各族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拓宽社区服务涵盖面,提升居民满意度,实现“每一个网格都是流动的民族工作服务站”的目标。
强化区域合作。我市与兴安盟、乌海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等地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协议,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机制。近期拟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签订协议,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通辽基地,推动民族团结区域合作,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流。
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推进基层民族事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市公安局推出“双优窗口”“1+4+N”“爱民拥警、守护安宁”等品牌,打造“法治乌兰牧骑”“法韵德音好来宝”等特色普法品牌。
根深方可叶茂,本固才能枝荣。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方能让团结之花永远盛开,为长治久安筑牢根基,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闵炜
责任编辑:谢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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