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 来源:
李 超,女 ,中共党员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李超同志撰写的调研信息《吁请国家对蒙药生产企业、蒙药行业发展给予扶持》被中共中央办公厅采用;《蒙药生产企业产业升级调研建议》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调研专报刊发,相关的政策建议被全国人大代表采用作为两会发言材料,为本地区蒙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参与通辽市税务局工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建立通辽市税务局母婴室,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爱心妈咪小屋”称号,建立通辽市税务局职工子女托管班,为职工子女提供陪护托管服务,受到了干部职工一致好评。组织党员额吉活动,带领税务局女职工对巴雅斯古楞小学28名贫困儿童结对帮扶。组织暖冬行动,为阿贵村捐赠物资千余件;从事政策法规工作,担任市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审理和复议诉讼,参与通辽市税务局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建设;在税务系统开展绩效管理伊始,兼职从事绩效管理工作,完成绩效系统上线和制度指标制定,被评为全区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先进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细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机构改革中,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征管体制改革三等功,通辽市税务局三等功,2021年荣获通辽市五一劳动奖章。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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