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来源:清风通辽
日前,经通辽市委批准,由通辽市纪委监委指定,奈曼旗纪委监委对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审判员宝双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宝双越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退休后违规兼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财物;在担任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返聘协助信访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宝双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通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宝双越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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