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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6-03-26 来源: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天气转暖、风干物燥,清明节期间祭祀、踏青、生产活动交织,火灾风险明显增加。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责任落实要从严,火源管控须规范

各行业、各部门、各镇(街)、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清明节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禁在居民楼道、屋顶阳台、草坪绿地、燃气设施、电力线路、文保单位、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场所等周边区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采取鲜花祭扫、网络追思、家庭追思、植树绿化等文明环保方式寄托哀思。确需焚烧祭品的,应在指定安全区域或专用容器内进行,并安排专人看守、备足灭火器材,确保人走火灭、余烬全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草原、公墓陵园等禁火区域。

二、巡查检查要加密,重点区域必严防

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聚焦各类公墓、陵园、宗教祭祀场所等祭祀活动集中区域,严管城乡十字路口、街巷路口、公共绿地等露天焚烧多发点位,并同步抓好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要加大巡查力度,尤其在大风天气下加密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在祭祀集中场所、重点路口、山头地块、林区边缘等关键位置加强盯防,及时劝阻、制止各类违规用火行为。要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加强消防安全关爱帮扶,落实“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三、应急处置要到位,宣传引导需入心

各应急救援力量要加强值班备勤,保持人员在岗在位,做好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要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户外大屏、楼宇电视、宣传栏、农村“大喇叭”、微信群等载体,高频次、多角度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大风天气预警和火灾案例警示,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火场逃生自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常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四、党员干部作表率,全民参与筑防线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防火规定,带头文明祭扫,带头宣传防火知识。各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防火工作。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排查身边火灾隐患,劝阻违规用火行为,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防火灾”的群防群治格局。

火灾防控,责任重大;文明祭扫,利在万家。让我们共同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防火规定,自觉践行文明新风,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共建共享平安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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