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来源: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为切实维护冬季道路交通秩序,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加大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现曝光5起典型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案例一:
2026年1月26日21时20分许,李某驾驶蒙G85***(临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新工一路南侧铁路口,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3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人李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6年2月2日21时许,刘某驾驶蒙GWTXXX小型轿车在科尔沁城区内,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6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人刘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6年2月2日23时30分许,左某驾驶蒙G77XXX小型轿车在科尔沁城区内,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人左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2026年2月2日23时55分许,张某驾驶蒙GZL***小型轿车在科尔沁城区内,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科区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6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2026年1月31日20时许,巴某驾驶蒙G***05的小型轿车在钱家店镇敖力巨村西侧水泥路,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8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驾驶人巴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春运归途,酒桌莫贪杯,请广大驾驶人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守护团圆平安路。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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