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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法治化”人大信访平台——通辽市人大信访工作侧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3

信访是社会的“晴雨表”,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信号灯”。人大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有效阵地。近年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化解矛盾的“稳定器”,积极铺设代表群众的“连心桥”,着力搭建“法治化”人大信访平台,助力谱写人大信访工作新篇章。

一、立足法治,谋人大信访新格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信访工作,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以正确的思维和洞悉的眼光,科学认识和把握不断变化的形式任务,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前提。为更好的回应群众诉求,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常委会坚持打好源头治理“主动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积累、信访上行。

一是完善接访制度,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重要举措,主动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基层解决信访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阅批重点信访事项工作,严格按照接访下访流程办法,定期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并采取多种方式了解民情民意和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化解。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接访处突能力。常委会为更好了解当前我市信访工作现状,推进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法制化,在今年8月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常委会议后,专门邀请市信访局负责人,就如何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座,为常委会做好信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下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做好信访积案化解。今年9月初,常委会主要领导组成调研组,赴部分旗县市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就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强化信访工作监督追责,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定时开展信访控增量、减存、防变工作,动态化解信访事项等与信访部门、镇街(社区)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开展座谈交流。下一步常委会将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把脉会诊,着力提升信访工作实效。

二、实事求是、寻人大信访突破口

近年来,我市信访总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信访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类、农村农业类、涉法涉诉类等几大重点领域,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人大渠道反映问题,对此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谋划,实事求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中发挥代表在信访工作中作用的有关要求,结合人大代表信访代办的有利契机,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源头治理,以新机制探寻人大信访工作突破口。

一是将代表信访代办制与代表之家建设有机融合。推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主动、经常、就近参加当地代表小组和代表之家(站)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全市193家代表之家(站)设立代表信访事项窗口,各级人大代表中有743人担任信访代办员,受理信访代办事项508件,推动解决478件。二是诉前调解主动下移进家(站)。人大代表之家(站)探索成立基层治理联合调解中心,人大代表进家(站)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基层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全市286名代表诉前调解员主动担当,共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74件,成功调解159件。三是代表进社区报到与家站活动有效衔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主动进社区(嘎查村)联系人民群众、收集社情民意、接待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帮助排忧解困、办好事办实事。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社区活动7998人次,走访接待选民1669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773件次,为百姓办实事1714件。

三、依法办理,践人大信访担当

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五个法治化”(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涉及方方面面。常委会坚持程序规范与实体化解同步发力、一体推进,通过调访结合、调解先行,推动信访事项实质解决,坚决做好事项依法办理法治化文章。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意见》,针对《意见》提出的“信访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答复但信访人还不服的,可以向有关人大机关反映,但生效判决必须执行”“人大机关对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可以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但不直接受理、处理个案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等有关要求,适时优化了信访工作流程,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一是细化完善信访事项分类标准。优化本单位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流程,做好告知、引导、受理、办理等工作,准确区分登记、受理、办理、转送之间的关系,对已登记的信访事项进行精准判重,推进信访工作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和维护秩序法治化,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确保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落细。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常委会坚决落实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行为,严禁动用执法手段干涉群众行使正常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予以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告知信访程序,做好疏导教育、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等工作,对跨越有权处理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单位走访的信访人,要做好路径指引、释法明理等工作。三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常委会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同时积极通过调节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争议双方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发挥仲裁在化解商事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今后,常委会将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有效服务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宗旨,充分吸纳社区民意,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大信访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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