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3
检察官履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履行司法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是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今年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第二年,在充分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议方案,共确定2位检察官为评议对象,采用准备阶段-调研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四步走”工作法,不断提升履职评议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精细筹备,高位推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多次听取汇报、研究评议内容、确定评议步骤、提出工作要求。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抓,精准调度、指导履职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由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以及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法检两院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和工作职责。
调研全面,主体多元
为全方位、多视角、深层次的掌握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履职评议领导小组通过走访调研、个别谈话、案件评查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评议对象在政治学习、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对评议对象画像精准,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调研阶段,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履职评议公告,公示评议对象名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履职评议调研组赴科尔沁区、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走访和个别谈话,范围包括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民事和行政检察负责人、各检察部负责人、部分检察官以及评议对象主办案件部分当事人;履职评议阅卷组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案卷查阅工作,按照抽样评查的方式随机抽取了2位评议对象2021年以来各自主办的5件案件,共10件案件卷宗,从对事实和证据认定、文书制作、案卷装订和归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审查评判。目前,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已完成调研阶段的工作。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将全面梳理调研情况,汇总形成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对评议对象的评议意见(草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评促干 抓好落实
履职评议不是目的,提升整改才是关键。为做好履职评议工作“后半篇文章”,实现以评促干目标,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在阅卷后形成案卷评查问题汇总表,并及时反馈给评议对象,要求对照问题、限时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在集中评议后将持续开展跟踪督评,评议对象个人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先在其所在单位干部大会上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再书面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要在规定时限内将上述测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力促履职评议的各项意见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履职评议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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