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7 来源:通达融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有效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有关情况和问题。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市纪委监委受理举报电话:0475-12388
市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电话:0475-12380
市纪委监委受理举报通信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荫路中段通辽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28000)
市委组织部受理举报通信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611室(邮编028000)
中共通辽市纪委机关
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
通辽市监察委员会
2026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王良玉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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