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8 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官网
为切实加大科尔沁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原科尔沁区林业局于2006年至2014年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林木采伐地块更新造林保证金工作。经全面清理核查,截至目前,科尔沁区还有部分单位及个人未申请退还造林押金,为保障采伐地更新造林,维护林户(采伐责任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林木采伐地块更新造林保证金集中退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还对象
对2006年至2014期间,在原科尔沁区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缴纳更新造林保证金的林户(采伐责任人)。
二、申请退还方式及退还时限
造林保证金退还实行逐级报送审核办理流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至2026年6月6日),林户须将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林地所在辖区林业站,由辖区林业站对材料统一整理、严格审核后,汇总上报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科尔沁区分局,按相关规定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前来办理退领手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更新造林保证金退领资格,所缴纳保证金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上缴国库。
三、所需材料
1.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缴纳更新造林保证金的林户(采伐责任人)身份证及银行卡;
2.更新造林保证金原始缴纳收据凭证。
特此公告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科尔沁区分局
202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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