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 来源:通辽教育
为持续巩固全市“双减”成果,坚决防止违规培训反弹,保障广大中小学生权利,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主动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家长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地安排孩子学习时间、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五育并举、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不参加以任何形式举办的各类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针对中小学生开展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文化传播、家政服务、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在培训机构、酒店、住宅楼、居民小区等场所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利用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游学、研学、托管服务等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举办违规竞赛。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除教育行业之外的其他机构、公司、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违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四、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把学员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校外培训领域“三管三必须”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在运营期间按规定按时对营业场所开展自查巡查,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畅通消防安全通道。
孩子的平安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需要我们共同守护,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为孩子的成长营造和谐环境!如您发现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欢迎您拨打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反馈。
“违规培训随手拍”平台:https://xmtb.nmgov.edu.cn/dzzjz/random/clap/a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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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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