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8 来源:通辽交警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在解放路(东方购物西侧)增设并启用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2日,2026年5月3日0时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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