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30
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通辽市早夜市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颖轶对条例作了解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管支队,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分别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通辽市早夜市管理条例》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早夜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条例只有12条,凸显了“小切口”立法简洁、有效、管用的特点,实现了所立之法与所需之法相契合的目标。
条例立足通辽实际,聚焦群众关切,对早夜市的设置条件、经营时段、卫生环境、食品安全保障、公共秩序维护等关键环节作出规范,用法治护航烟火经济,用制度保障民生福祉。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强宣传解读和贯彻执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条例落地见效,让早夜市成为展现通辽城市活力、服务市民生活的靓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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