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2 来源:奔腾融媒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和“救命钱”,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及相关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线索。
一、征集内容
01倒卖医保回流药问题线索
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处方、串换医保药品、诱导“回收”诱导“冲顶消费”、不扫码销售,以及职业开药人和参保人非法售卖医保药品等线索。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涉嫌伪造随货同行单、伪造票据“洗白”回流药、篡改购销记录,药贩子、卡贩子欺诈骗保等线索。
02违规超量开药问题线索
远超临床合理用量违规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等可能存在套取医保药品的异常处方情形;违规冒名购药、更换科室或跨机构超量购买同种药品等可能存在套取医保药品的异常购药情形。涉嫌接受职业骗保人提供的“处方提成”,明知药品将流入非法渠道仍违规开具超量处方;与职业骗保团伙串通,协助收集老年群体、困难群体、慢特病群体等参保信息,甚至直接保管参保人医保凭证虚构诊疗购药的人员线索。
03生育津贴骗保问题线索
参保单位及个人伪造证明材料“造假申领”骗保、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保、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保等线索。
04“双通道”药店异常行为线索
“追溯码”重码、基因检测报告篡改、医保卡套现、超量购药等异常行为线索。伪造特殊药品处方、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虚假购药等线索。
其他涉及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线索均可举报。
二、征集要求
相关线索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线索提供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机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渠道
01登录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lbzj.nmg.gov.cn/),进入欺诈骗保投诉举报信箱填写相关线索;
02扫描二维码
进入内蒙古投诉举报信箱填写相关线索;
03各盟市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市:0471-12393,0471-2949251
包头市:0472-6916161
呼伦贝尔市:0470-8115893
兴安盟:0482-8266091
通辽市:0475-8836236
赤峰市:0476-8781091
锡林郭勒盟:0479-8107582
乌兰察布市:0474-8248323
鄂尔多斯市:0477-8588301
巴彦淖尔市:0478-8527315
乌海市:0473-3158070
阿拉善盟:0483-8351890
满洲里市:0470-3910027
二连浩特市:0479-7525383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和相关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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