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9 来源:通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5.3.1.12规定“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6.1.2规定“家庭用户的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GB17905-2008《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7.3.1条规定“燃具从出售当日起,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
经排查,以下用户使用的燃气灶具未配备熄火保护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一旦发生溢锅或火焰意外熄灭,燃气将持续泄漏,遇明火极易引发爆炸、爆燃事故,属于一级安全隐患,需立即整改。
为保障您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于7日内完成隐患整改。若逾期未整改,我司将依据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通辽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加强燃气安全用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关阀、停供等措施。
1、具体名单请扫码点击下方链接。
无熄火保护灶具隐患明细
2、若您已完成整改,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①点击链接:https://e.ecej.com/fULsY 进入95158网厅,点击“用气安全”,提交隐患整改照片;
②拨打2880777预约专业人员上门安检,确认隐患消除。
责任编辑:兰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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