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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公安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2025-08-22 来源:通辽日报

8月18日下午3时许,科左中旗保康镇一热心群众报警称,在保康镇教育园区附近捡到一只受伤的“鹰”。

经鉴定,确认群众捡到的“鹰”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通过检查发现,红隼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行。为确保其能得到专业检查和救助,科左中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将红隼送至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助,待伤势痊愈后放归自然。

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力度的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既是保护生态安全,也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救助、放生。 

特约通讯员 吴立新 通讯员 肖雪莹

  责任编辑:谢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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