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辽网

告诫书

2025-07-23 来源: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各医疗器械无人售械机经营企业:

随着医疗器械零售模式的创新发展,无人售械机作为一种新型业态,为群众购械提供了便利。为进一步规范无人售械机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各无人售械机经营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1.经营资质要求:从事无人售械机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各企业应确保证照在有效期内,并保持其载明的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若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务必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设备与场所规范:自动售械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其陈列环境需满足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需冷藏、冷冻管理的医疗器械,必须放置在具备温度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功能的冷藏、冷冻设备中。同时,自动售械机的贮存与出货、取货方式,应有效防止所陈列医疗器械的污染及产品破损风险。设置自动售械机的场所,应符合规范要求,具备保证陈列医疗器械质量的相应条件和措施,且不得与有毒物、污染物等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3.信息公示义务:自动售械机应在醒目位置持续展示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相关证照,以及售后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等联系方式,建立畅通的顾客意见反馈机制及退货等售后服务渠道,确保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联系到企业。此外,还应明示本机仅销售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并提醒消费者也可至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选购。

4.进货查验与记录:企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采购渠道合法、产品质量合格,并如实记录进货信息,包括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者、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5.广告宣传规范:在自动售械机上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前,需经相关部门审查,发布时不得擅自改变审查许可内容。对产品信息的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以经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各医疗器械无人售械机经营企业应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新闻热线:0475-8218711 8218681

广告招商:0475-8218963 8218681

投稿邮箱:zgtlw_0475@163.com


欢迎关注中国通辽网官方微博微信

竭尽全力为您呈现最新鲜、最本土的新闻热点,同时随时接受百姓提供的各类新闻线索、互动留言,搭建起交流互动的桥梁。

中国通辽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5 · All Rights Reserved · tongliao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