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4 来源: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在流通与使用环节的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相关政策要求,我市将全面推进追溯码落地工作,分步实现“依码结算”“无码不付”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追溯码的定义和作用
药品耗材追溯码是药品耗材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涵盖药品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通过追溯码,可实现药品耗材从生产到流通、使用,再到医保结算的全流程可追溯和监控。
二、工作目标
(一)全流程追溯:实现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二)全量采集:确保所有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全面、准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三)全场景应用:在采购、结算、监管等环节全面应用追溯码,做到“无码不付、无码不结、无码不采”。
三、具体要求
(一)追溯码落地应用时间安排:定点零售药店需在3月底前完成;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月底前完成;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5月底前完成。自各阶段完成时间起,医保支付分步实现“依码结算”“无码不付”,定点医药机构未扫码销售药品,医保基金不予结算,并按医保协议及相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将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使药品耗材从生产到医保结算的全过程都能做到“来有影、去有踪”,消除违规操作的隐患,全力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保障群众用药的可追溯性与安全性,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迈向新高度。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向宇
Copyright © 2015 · All Rights Reserved · tongliao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