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 来源:通辽市公安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多样性,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及公安厅要求,通辽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线索,征集范围、举报要求、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使用毒药、电击、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夹、捕鸟网等工具或采用夜间照明、捣毁巢穴、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鸟类;
2、在农贸市场、花鸟鱼市、餐饮场所、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场所非法贩卖野生鸟类及其制品或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
3、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鸟类及其制品;
4、非法驯养、繁殖野生鸟类;
4、在自然保护区、湿地等区域发现捕鸟网、诱鸟器等破坏鸟类繁殖地或迁徙通道的非法猎捕工具;
5、其他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1、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通辽市公安局:
13904759602/15004900920
科尔沁分局:
13015137654
扎鲁特旗公安局:
13664007977
奈曼旗公安局:
15144967376/15114752230
库伦旗公安局:
13947544302/18247554470
开鲁县公安局:
0475-6210512
科左中旗公安局:
15147039555/15848854888
科左后旗公安局:
15147012127/15144956636
开发区分局:
16648508934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
0475-7821110
此通告
通辽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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