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来源:通辽日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其中严厉打击“回流药”是重点任务之一。“回流药”是指通过医保报销渠道超量配药、重复配药等方式获取药品后,进行转卖、非法回收并二次销售的药品,其存储运输不合规、质量无保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和医保基金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购销使用“回流药”的公告》,明确三类严禁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销售、使用“回流药”;严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禁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参与“回流药”的回收、销售活动。针对非法购销“回流药”等危害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四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下一步,四部门将联合建立跨领域线索核查机制,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更不能将手中的“救命药”变成药贩子的“摇钱树”,发现相关线索可通过12345、12315、110热线进行举报。
记者 张博 通讯员 任帅
责任编辑:谢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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