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8 来源:科尔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严禁私自使用非法水上运输工具的公告
科尔沁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私自制造使用非法水上运输工具(如自制竹筏、木船、浮具等)载运人员、货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行为
1.、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造、改装船舶、浮具等水上运输工具。
2.、禁止使用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名船号、无航行资质的“三无”船舶或自制工具搭载人员、货物。
3.、严禁在未配备救生设备、超载、恶劣天气等危险情况下进行水上载客活动。
4、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使用水上运输工具的行为。举报电话:12328
二、出行提示
请广大群众选择正规渡船、客运船舶等合法交通工具出行,确保自身安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尔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4月14
责任编辑:德力根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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