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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2025-01-16 来源:通达融媒客户端

2018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通辽市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自此,全市第一部“小切口”地方性法规正式诞生,标志着我市探索形成了以“小快灵”立法推进“法治通辽”实践探索的新路径。呼之而出的《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通辽市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等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推动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构建起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探索出了小切口“创制性”立法的新路径,获得了全国人大的认可与肯定,工作做法和典型案例先后被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和市委刊登采纳。

以创制性立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一批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少有立法先例和具有一定立法难度的地方性法规。如《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是全国首部极端天气应对方面的设区市地方性法规,开创了极端天气应对地方立法的先河;《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是自治区首部移风易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为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是自治区首部便民热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继《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之后,开展水民生立法的二部曲《通辽市城市排水条例》立法,实现从供水到排水的全过程管控。坚持谋长远与解近忧结合,制定出台立法五年规划,细化年度立法计划,加快探索制定全国首部早夜市管理条例、全国首部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条例、城市排水条例、行道树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创制性立法为法治通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以“小切口”立法,推动社会治理“大提升”

《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自治区首部关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立足“小切口”关注“大民生”的又一立法“杰作”和开展“小切口”创制性立法的又一具体实践。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不追求大而全,在法规内容上注重精当表述,在法规体例结构上,力求短而精。已制定的13部实体性法规中,有11部采用了不分章的体例模式,条文都在30条以下,力求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便于理解和操作,易于宣传与执行。

以为民立法,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向深入

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创品牌的“三有一创”原则,兼顾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群体的立法需求,高标准、高质量的设点布局,2024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原有的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为25个。同时,依托“代表之家”开展立法工作,创建“家”“点”融合新模式,实现阵地联建、机制共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自2016年以来,常委会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方式,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14部法规草案、立法规划计划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多达千余条,采纳一百多条,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切实落实到法律制度中。

以立法技术之力,推动立法质效不断提升

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健全、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先后制定出台了9项机制办法,着重做好“四个完善”,形成了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完整的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法规立项机制,严把立法源头关口,制定了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办法,为立法选题提供科学依据;完善立法协调机制,保证立法高效有序,制定了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意见等,凝聚立法共识、整合立法资源、形成立法合力、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立法民主化水平,制定了立法听证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顾问工作办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法规评价机制,适时掌握法规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制定了立法后评估办法,为更好地实施法规、修改法规、建立新规提供依据。

以高素质立法队伍,推动立法工作长效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队伍建设和立法人才培养,着力解决立法人才“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聘、遴选等方式,充实立法队伍,制定长效计划对立法相关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的培训15人次,多次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立法专家前来授课,从地方立法的要求、程序和技术规范等方面分类设置课程进行专题辅导,着力提升地方立法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断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以跟踪问效,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市人大常委会在实施条例中,坚持把立法同普法宣传、监督检查、执法司法结合起来,监督政府及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力促打通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公布后,我市先后成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350支,已成功应对暴雨、暴雪、沙尘暴、冰雹等极端天气20余次,未发生重特大险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施行两年后,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督促整改”的跟踪监督机制,通过立法和监督的良性互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2024年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林草建设任务410万亩,初步构建起了乔灌草、带网片相结合、功能完备的区域性生态防护体系,干旱、洪涝、风沙等自然灾害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 李结实

  责任编辑:马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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