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实施一年来,移风易俗已写入通辽市2103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和251个社区居民公约,建成文明团结积分超市155家,可兑换物品价值近800万元,8个旗(县、市、区)积极举办免费集体婚礼,嘎查村自发张贴条例文本,科尔沁区举行骨灰海葬活动,奈曼旗多个嘎查村主动承诺不办“升学宴”。一部地方性法规良好实施效果的取得,离不开立法时的深入思考、认真调研和实施后的广泛宣传。
为什么立,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移风易俗重在常抓不懈,找准实际推动的具体办法,创新用好村规民约等手段,倡导性和约束性措施并举,绵绵用力,成风化俗,坚持下去,一定能见到好的效果。”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既体现出对乡村治理规律的深刻把握,更为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指明了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通辽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称号,但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仍然存在,不仅加重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社会风气,还影响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成效。以通辽市科左中旗为例,据有关部门2023年统计,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6725万元,年平均参加婚宴12次,白事6次,余事10次,年人均人情负担0.8万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3.46445万元,年平均参加婚宴15次,白事8次,余事12次,年人均人情负担1.2万元。对此,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反响强烈。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作出响应,提高政治站位和找准立法切口,将制定移风易俗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
移什么、易什么,找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移风易俗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种类繁杂,轻重不一,立法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必须找到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为此,立法起草小组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按照党中央有效遏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移风易俗治理重点目标,在深入调研掌握群众需求、发放近万份调查问卷、组织专家反复立法论证、广泛征求全社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风土人情、民族习惯等因素,首先提出了怎么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孝老爱亲的行为要求。如条例初稿提出“余事不办”,这一规定在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成为争论的“焦点”,认为超出了合理限度,不应禁止和反对余事家庭内办,通过进一步调研、论证和听证,最终将“余事不办”修改为“余事内办”,得到了各方的认同,找到了“最大公约数”。
怎样规范,找准行为模式路径,把握治理方式尺度。由于移风易俗规范的内容涉及民事行为,为此,条例在第一次审议时仍存在有无立法必要,规定是否合法可行,地方性法规规范能不能保证与民法典不抵触等意见。面对这些质疑,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坚定地作出回答:确有立法必要,因为这是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是人民的呼声,有相应的政策保障,地方立法要克服困难坚定不移地立。程序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制定这部条例,我们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好用足地方立法的民主程序:首次开展了立法听证工作,确定相关陈述人20人,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56条,决定采纳21条;多次组织立法论证,邀请立法咨询顾问、政府相关部门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等对筛选出的论证事项逐项论证,研究条例出台后的社会稳定风险、与上位法的关系、是否切实可行等问题,将风险隐患解决在实施前;深入妇联等群团组织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并向全市女同胞征求修改意见。坚持地方立法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相促进。为保证条例内容合法合理,除认真研究上位法和相关文件政策,立法起草小组还加强了理论学习,在权威研究成果中找依据,如根据《找回村民主体性:移风易俗有效治理的实现逻辑与发展路向》一文,立法起草小组认真吸纳其研究成果,采用推行、倡导、反对和禁止四种表述方式来规范移风易俗行为,进一步完善了自治规范指导、物质精神奖励、先进典范教导三个维度和路向的引导性规定,使条例规范的内容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
软法不软,约束性措施与刚性措施并举。立法过程中,很多人提出如何让条例具有刚性的问题,为此,条例多处规定了禁止性行为,并对处罚作出了上位法指引,要求市、旗(县、市、区)、镇(苏木、乡)三级人民政府及市、旗(县、市、区)两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将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的评定依据和推荐条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将个人遵守移风易俗相关情况作为申请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等事项的评定条件。
如何施行,法治“六进”+宣传报道+法治文化+典型示范。坚持法治“六进”,普及《条例》规定。《条例》正式施行后,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了《条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法治“六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镇(苏木、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指导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市司法局将移风易俗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平台的必学内容和年度普法考试内容,突出对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价值认同。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阐释《条例》,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会面电子屏、嘎查村大喇叭、文化墙等群众身边的阵地宣传移风易俗,广泛报道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进行舆论监督,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条例》推行和倡导的行为深入人心,让《条例》反对和禁止的行为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法治+文化”,助力实践养成。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建设结婚登记颁证场所,组织免费颁证仪式和集体婚礼,举办免费海葬等活动,引导社会风尚。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创作、改编移风易俗主题文艺作品,把移风易俗节目列为“法治乌兰牧骑”赴基层演出重要内容,聘请社会文艺团体排练歌曲、快板书、现代舞、民族舞、乌力格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移风易俗文艺节目,让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移风易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各界形成移风易俗的共识。加强典型示范,注重实践养成。市、旗(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推进“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等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雷锋精神学习实践月”“小手拉大手”等相关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敬老爱老和婚丧嫁娶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通过互评亮榜等方式宣传移风易俗典型,总结推广“文明团结超市”“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改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以新风易旧俗,引导形成文明新风尚,《条例》规定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落实、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移风易俗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形成全社会持续推进条例实施的共识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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