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来源:通达融媒
12月26日,通辽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精准发力促安居 高效联动保稳健”主题新闻发布会在行政中心举行。会上发布了市自然资源局从规划角度出台的9个方面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高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原出让合同已约定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虽然超出现行规定,但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可继续执行。对于机动车位配比等企业有意愿按照现行政策执行的,可予以调整。
规划性质调整方面,在不影响城市规划且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的情况下,商业用地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用地。对于符合现行规划的土地,可按照现行规划办理变更用途手续,促使房地产开发项目进一步满足房地产市场需求。
优化机动车位配比方面,确定户均住宅建筑面积≤140㎡,按不少于0.7个配建,户均住宅建筑面积>140㎡,按不少于1.0个配建,从而有效降低机动车位库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开发意愿和信心。
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方面。住宅小区配建的托育园(所)、幼儿园、社区用房等明确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建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此外无围护结构的非机动车车棚、地库出入口坡道、消防疏散专用楼梯间以及风井等可不计入建筑密度,有助于增加房地产企业可售计容建筑面积,减轻企业压力,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配套用房资源整合方面。对于托育园(所)、幼儿园、社区用房、养老用房、垃圾转运站等适合集中建设的配套用房,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采取异地集中建设、捐建或资金上缴统筹等方式解决配建问题,避免部分配套用房过于分散和闲置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打造更具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便民场所。
正向间距和建筑退线方面。对于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特殊地块,项目内建筑正向间距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调整10%。建筑退线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酌情调整,但不得低于相邻地块建筑(不含平房区)现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城市更新与发展。
建筑高度方面。对于因增加层高改善住房品质等原因,住宅建筑高度可在基准建筑限高基础上上浮10%。对于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特殊地块,允许住宅项目内建筑平均层数酌情调整,总体上控制在80米以内,从而满足地暖、中央空调等功能性空间需求,改善住宅品质,打造绿色低碳节能宜居城市。
建筑面宽方面。规定沿街住宅面宽不应超过60米,非沿街高层住宅面宽不应超过70米,非沿街多层住宅面宽不应超过80米。这条政策是为了满足越来越多的百姓对大面宽、高采光户型需求,满足居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
封闭阳台方面。住宅项目封闭阳台进深小于等于1.8米的,“折半”计入地块容积率建筑面积,让居民真正受益,增大居住空间、降低购买成本,进一步提升居民购房意愿。
记者 田琦竹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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