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8 来源:通辽市教育局
为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辽市教育局就《通辽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听证会代表对《通辽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在行政中心1号楼6楼(通辽市教育局)621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赵兴联 通辽市教育局副局长
(二)听证员
张哲瑜 通辽市语言文字推广中心主任
王 健 通辽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三)听证监督员
李忠辉 通辽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四)听证记录人
闫 瑞 通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张 鑫 通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听证代表:
利害关系人(涉及教育、房地产相关工作人员)6名
朱 烨 教育工作者
张 彧 教育工作者
吉木色 教育工作者
王梓萦 教育工作者
林 兵 房地产协会代表
赵文颖 房地产协会代表
利害关系人(公民)2名
张 倩 公民代表 幼儿园家长
冷 旭 公民代表 幼儿园家长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2名
李 琦 人大代表
阿茹汗 政协委员
相关部门代表3名
孔庆春 通辽市自然资源局
刘煜东 通辽市住建局
王晓勇 通辽市住建局
专业技术人员代表4名
赵殿忠 通辽市规委会专家库成员 高级工程师
宫 婷 通辽市规委会专家库成员 城市规划师
石万英 通辽市科信建筑设计公司总工程师 一级建筑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
李 健 通辽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长
四、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会内容无异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通辽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记录,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指挥,手机保持静音状态,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以保证会场的正常秩序。听证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通辽市教育局。
(三)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建议的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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