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6
近年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探寻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积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紧扣发展需要精准选题
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一段时间以来,通辽市绿色矿山建设存在职能权责不清晰、建设标准不一致、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从2022年以来,常委会连续三年将绿色矿山列为重点监督议题,适时调整《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2022-2026年)》,并将绿色矿山建设列为2024年度重点立法调研项目,通过“小切口”立法选题,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
为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霍林郭勒市、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等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调研发现的绿色矿山开采方式落后、经营管理措施粗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推动解决绿色矿山建设中的堵点问题。2024年,按照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考察组赴江西省赣州市、上饶市,湖北省黄石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立法考察,深入各类优秀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地区,详细了解各地矿山“边开采、边治理”模式以及矿山监管措施等情况,并与当地人大、相关部门、矿山企业就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推动通辽市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压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增强监督力度,连续三年开展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专项监督,并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细化具体措施,落实整改要求。2023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报告中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不完善、评估标准不一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发挥等问题,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反馈至政府,年底就《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力有效的形成了绿色矿山监督闭环。在每年召开的对口部门交流会上,听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提升绿色矿山建设监督实效。
下一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加大跟踪监督力度,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立法,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矿山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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