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深化拓展人大监督工作新渠道,着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权责协同、优势互补、运行高效、资源共享的“监督+”工作格局,为推动全面推进法治通辽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延伸监督触角,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定职责,把握预算审查领域监督重点,制定出台《通辽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审查监督程序与审查监督重点,切实加强预算监督领域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有力保障财政健康运行。针对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与相关部门通过联动调研、双向参与、定期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支持配合、协同联动,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向纵深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果,通过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资金额度使用情况、预算收支等信息,加强监督成果互鉴共享,提高工作协调效率,切实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拓展监督路径,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作为加强司法监督的常态化举措,制定出台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详细安排部署了两官履职评议的方法步骤与工作要求等内容,通过采用任前听取履职报告、任中听取供职发言、任后听取工作述职,并全过程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方式,推动人事任免与履职评议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为民履职的宗旨意识,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强化跟踪问效,做好做实“后半篇文章”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工作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研,同时召开座谈会会同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整改意见清单,交由相关部门落实,并通过现场督办、开展审议意见办理“回头看”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式”监督,切实加大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建立健全了审议、交办、反馈、评价相衔接的“闭环式”监督机制,做到有审议、有交办、有跟踪、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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