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6 来源:通达融媒
近年来,通辽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围绕打造“优无止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实体经济赋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8月,通辽市财政局被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评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八五‘普法’先进单位”。
降低交易成本,持续为投标企业减负。全面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重点项目确需收取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取,降低投标供应商投标环节成本。今年1-8月份,市本级129个政府采购项目均未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由原来的“人工化”变为系统“智能化”,减少人为干预,打破区域壁垒,对开评标双方实现地域空间上的物理隔离,既降低了招投标成本,又从源头上减少了供应商围标串标问题,提升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正性。2023年以来,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854个,位居全区首位。
加大政策支持,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各预算单位制定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明确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总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不得低于70%。今年1-8月份,市本级共开展129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8944.0324万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达到95.9%。印发了《通辽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与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积极将“政采贷”相关政策直接送达意向企业,金融机构设立“政采贷”专岗人员,畅通信息渠道,持续扩大“政采贷”规模。今年1-8月份,全市共达成18笔政采贷,涉及金额4390万元,融资额超过2023年全区平均值2371.89万元。严格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至50%。今年1-8月份,市本级中小企业支付预付款合同占中小企业合同比例为85.25%,中小企业预付款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为33%。
采购农副产品,为助力乡村振兴。依托“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组织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填报预留份额,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全市县域经济发展。2024年,全市预算单位预留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635.85万元。
强化法制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宣传册、《政府采购百问百答》短视频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专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操作等进行讲解,并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业务指导,面对面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引导督促各预算单位贯彻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助力通辽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 张赫男 杨宏鑫 郭伟
责任编辑: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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