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8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需要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无私奉献。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向驻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一、要把牢政治方向,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上作表率。各级人大代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好落实好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以坚定信心和决胜姿态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二、要主动担当作为,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上走在前。各级人大代表要坚守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本职、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添砖加瓦,争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排头兵,争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先锋队。要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代表日常履职,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力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方式载体、依法行使职权、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凝聚广泛合力,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上勇争先。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投身“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结合所处领域、自身实际,带头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头宣讲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宣传带动作用,以正能量感染、带动、引导、凝聚身边各族群众,共同谱写民族团结、繁荣进步、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和谐发展新篇章,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加快现代化通辽建设贡献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18日
> 要 闻 <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邮箱:tongliaorend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