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3 来源:内蒙古巡视巡察
近年来,开鲁县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内涵,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巡察工作经验,突出“四个强化”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先后制定印发《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巡察期间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巡察干部的实施办法》等20项巡察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巡察范围,规范巡察程序,严明纪律要求,建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县委巡察办协调指导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一体化巡察工作机制,从“县委、巡察办、协作单位”三个层面做到制度建设全覆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
突出巡察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梳理县直各部门、镇(场)、嘎查村(社区)巡察重点,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有机结合,细化完善市县“三个聚焦”问题清单,认真制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推动巡察组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开展监督。同时,积极对接纪检监察、组织部、宣传部、审计等部门,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文件及通报的问题,在巡察中强化问题导向,坚决落实好巡察重点任务。
注重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专兼结合、严把“入口”,选任政治素养过硬、作风公道正派、综合业务熟练、善于发现问题的科级以上干部任组长、副组长,抽调协作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巡察组,按各自专业特长进行巡察任务分工。对巡察组长库及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维护,对不适宜继续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同时有针对性地吸纳各部门优秀人才,充实人才库中坚力量。每轮巡察前,针对巡察重点组织集中业务培训,增强巡察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目前,联络员队伍中高层次人才引进6人,占比60%,2021年新获批8个巡察资料信息中心事业编制,不断推动巡察专业化队伍建设。
点面一体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取得最大实效,对前七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量化汇总、综合分析、归纳总结,梳理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14项问题,形成《十二届县委前七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前置整改清单》,下发至相关职能单位,要求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开鲁县委多措并举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在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移交的同时,在全县未巡单位范围内提前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通过早查找、早发现,推动问题早解决、早纠正,确保共性问题自查到位、整改到位,延伸巡察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十二届开鲁县委共开展常规巡察12轮,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86个,开展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巡察4轮,完成对9个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1205个,移交问题线索84件,立案审查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8人,十二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孙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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