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8 来源: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
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启用胜利路大桥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止,2026年9月13日0时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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