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8 来源:高速公路五支队通辽大队

夏季聚餐应酬增多,不少驾驶人低估酒精影响,抱着“少量饮酒没事、短途高速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集,酒驾会大幅降低驾驶人反应速度与判断能力,极易引发连环相撞事故。高速公路五支队通辽大队持续在辖区收费站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现将酒驾典型案例公开警示曝光。
违法档案
查处地点:G45大广高速公路通辽南收费站
涉事车辆:蒙F****9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
违法事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呼气酒精检测值: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现场民警对王某某开展警示教育,详细讲解酒驾上路的安全隐患与法律后果:高速行驶状态下,酒精会延缓人体反应,遇到突发状况无法及时制动避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有权拒绝理赔,全部损失需自行承担。
交警科普小提示
酒精含量≥20mg/100ml即属于酒驾,并非自我感觉清醒就能驾车,隔夜酒同样存在酒驾风险。
饮酒驾驶机动车,将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人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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