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2 来源: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应民生关切 提升宜居品质——
《通辽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
7月27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通辽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直面当前物业服务领域长期存在的服务信息不透明、公共收益难监管、矛盾诉求化解慢、历史遗留问题多等深层次矛盾,以系统性、全周期的治理思路,推出多项“动真碰硬”的硬招实招,力求用三年时间,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实现质的提升。
一、直面“钱花了值不值”,让物业服务“质价相符、账目透明”
针对业主最为关心的收费与服务质量问题,《方案》给出了破解之道。
一是推行“菜单式”服务。修订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引导业主根据实际需求“菜单式”选择服务内容,从源头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同时,支持业主大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收费标准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自主协商”合理定价,让每一分物业费都花得明明白白。
二是晒出“明白账”。对物业收费、公共收益等群众“关注点”实施穿透式监管。《方案》明确推行物业服务“八大公示”制度,在小区显著位置统一公开项目负责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等八类关键信息。特别提出,到2028年6月底前,实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全覆盖,小区公共收益这笔“隐形钱袋子”将接受街道、社区、业委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监督。
二、瞄准“有事怎么找”,让矛盾诉求“一键直达、闭环化解”
为了改变以往业主反映物业问题“跑断腿、推诿扯皮”的困境,《方案》在诉求响应机制上打出组合拳。
一是推出“码上办”平台。在全市物业服务小区出入口张贴统一二维码,业主只需手机扫码即可线上“一键提交”诉求。后台配套建立“物业企业—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的分级响应机制,实现前端分流、快速处置,力争到2028年6月底,物业类投诉量下降30%。
二是织密“调解网”。将物业纠纷调处纳入各级综治中心,设置专门窗口;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诉前先行调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切实降低业主维权成本。
三、聚焦“居家安不安”,让居住环境“隐患排查、短板补齐”
《方案》将安全防线和设施补短作为硬性约束,筑牢宜居底线。
一是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重点聚焦高层住宅的电梯安全、消防设施、高空抛物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巡查—劝阻—报告”职责。消防、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行动,严厉打击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二是敢于啃“历史遗留”硬骨头。针对房屋质量差、地库漏水渗水、消防设施瘫痪等由于开发建设遗留的“老大难”问题,《方案》明确依法追溯开发建设单位责任;对拒不履行的,将组织应急维修并依法追偿,不再让历史问题成为百姓安居的“心结”。
三是补全基础设施短板。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加装;盘活闲置空间增加停车泊位,加快水电气暖通信等设施的维护改造,从硬件上提升居住品质。
四、关怀“小区没物业”,让无物业小区“兜底覆盖、有人管事”
物业服务不能成为“盲区”。《方案》对无物业小区实施兜底保障,将在全市范围开展无物业小区动态摸底。鼓励因地制宜,总结推广社区公益性物业企业、居委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有效模式,全面消除“脱管”现象。力争到2028年底,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真正做到“居者有其管”。
五、创新“党建引领+信托机制”,打开基层治理新局面
《方案》强调,将物业管理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一方面,强化党建引领,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让党组织成为协调邻里矛盾、维护业主权益的“主心骨”。另一方面,鼓励探索“酬金制”“信托制”物业服务新模式,引入第三方监管,让物业企业的收支更加透明,真正回归“管家”本分,重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信任基石。
三年为期,系统推进。按照方案部署,2026年8月至2028年12月将分“动员部署、全面推进、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压茬推进。随着各项制度机制的落地实施,通辽市将全面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属地管理、街道负责、社区治理”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方向迈进,让广大市民享受更具温度、更有品质的物业服务。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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