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来源:科尔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加强科尔沁区火车站、飞机场及汽车
客运站出租车运营管理的通告
各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
为规范通辽市火车站、飞机场及汽车客运站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待租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及出行安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辽市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三大场站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划定
(一)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管控区域为南顺大街建国路以西,和平路以东(包括草原大厦、丽都商务宾馆门前和通辽市汽车站东侧停车场周边);
(二)飞机场管控区域为航站楼进出站口、机场路和机场停车场;
二、运营服务规范
(一)巡游出租汽车待租区域为出租车待租通道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召巡游出租汽车候客、载客区域为停车场内划定停车位内,禁止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二)巡游出租车需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入口进入待租通道,服从管理人员引导,按先后顺序依次排队等候,严禁插队、逆行、违规变道。
(三)进入待租区的出租车需符合运营资质要求,车身整洁、标识完整,车辆证件及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
(四)待租期间,车辆需规范停放,驾驶员不得随意下车游荡、聚集闲聊、抛物吐痰,保持待租区域整洁。
(五)巡游出租车需依次进入上客区载客,不得擅自离开排队序列选择乘客。
(六)上客区要即停即走,驾驶员需主动协助乘客放置行李,确认乘客上车后迅速驶离。
(七)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管理人员可引导出租车优先载客,驾驶员需积极配合。
三、驾驶员行为规范
(一)驾驶员需衣着整洁、仪容端庄,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候乘客,热情解答乘客问询。
(二)严格按照乘客指定目的地行驶,不得拒载、议价、中途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因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需变更路线的,要征得乘客同意。
(三)主动开启计价器,支持现金、移动支付等多种付费方式,收费后主动出具发票。
(四)车内需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车内吸烟、食用刺激性食物,不得向乘客兜售商品或索要小费。
(五)遇到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量激增等突发情况,驾驶员需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和疏导,不得违规运营。
四、监督管理
(一)行管部门通过现场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出租车待租运营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此通告
科尔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6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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