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8 来源:通辽市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当事人:中州万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7982179293
法定代表人:杨俊峰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原商校院内东楼
我局于2026年6月2日对你公司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2026〕200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将我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2026〕200号)(正文后附)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30日,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人:万舜绪、联系电话:620-1040),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通辽市科尔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校对:姜宇虹
审核: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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