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10
4月7日至9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许宏智带队到我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纪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于久彦,市政府副市长杨焕枝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奈曼旗、市直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材种植基地、生产企业、检验检测中心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过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了中医药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中医药“一法一条例”实施的效果,查找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和相关部门、机构、专家、企业、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的重要举措。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践行国家战略、聚焦工作主线、落实法定职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与落实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紧密结合,紧扣健康内蒙古建设目标,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 要 闻 <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邮箱:tongliaorend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