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3 来源: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9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内05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通辽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辉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5年7月31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金辉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管理人依法负责金辉公司全部事务。
经管理人调查,金辉公司在通辽市科尔沁区宝贝河大街与创业大道交叉口、永茂·水岸国际以西开发金辉雅居小区,并已就部分小区房屋与第三方办理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手续。现管理人需对金辉雅居小区购房信息开展核实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范围
金辉雅居小区已办理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的房屋。
二、核实登记对象
上述房屋的网签备案及预告登记权利人、实际购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30日
登记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荣升国际广场B座1101室
联系电话:15560550008
四、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权利(购房)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与权利(购房)人关系的证明;委托律师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所函及律师执业证。
2.购房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收据及购房款支付凭证(支付购房款的银行流水、抵顶协议、司法文书等)可以证明真实购房行为的、能够确认买卖关系成立的相关材料。
3.管理人核实后要求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4.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实,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注意事项
1.请相关权利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联系并核实登记,逾期未核实登记的,可能影响后续权益保障。
2.提交材料须真实、完整,虚假申报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兰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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