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 来源:通辽日报
近日,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恋爱期间经济往来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对法院审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在恋爱关系终止后,妥善解决了经济遗留问题。
女方小柔与男方小雨曾经恋爱半年有余,恋爱期间小雨曾在微信向小柔发送文字,表达因还债或急需用钱向小雨借款,同时还有二人互相转账的数笔小额款项。二人恋爱终结,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表示挽留并承诺向女方偿还所借款项。女方仍坚持分手,双方最终分手并对簿公堂。
小柔将小雨诉至法院。小柔认为她向小雨转款过程中所有款项均为借款;小雨认为他也曾向小柔转过多笔钱款,称两人所有的往来款项均是相互赠与,不存在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显示,在真实相互赠与款项的过程中,夹杂着几笔款项有小雨向小柔提出明确借款的情况,小柔有借款并交付款项的事实,而且分手后有小雨承诺还款的情况。因此,根据双方在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客观事实,经过法院调解,小雨同意向小柔返还15000元,小柔也表示接受,案件最终得到了妥善化解。
按照科尔沁区人民法院“12343”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便民第一人民法庭总结工作方法,减少案件执行率,使案件在诉讼中尽量得到一次性化解。
李晓艳
责任编辑:谢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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