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8
8月5日至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阿拉坦仓带队到我市就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例》等5部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包兰芳陪同调研。
调研组深入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蒙牛乳业科尔沁有限公司、奈曼旗通辽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地就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企业集体合同制度执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并与相关部门及企业、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就修改法规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修改完善涉工会领域相关法规可切实提高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为保障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人大、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修改涉工会领域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以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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