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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 架起立法实践“民意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04

近年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精神,不断完善基层立法制度、丰富立法联系点类型,扩大立法联系点覆盖面,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制度先行,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保驾护航

常委会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制定出台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进一步明确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并出台了《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对联系点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结合联系点的性质、特点因地制宜设置办公场所,建立联络员、信息员工作网络,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序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同时,常委会每年定期举办履职培训班,开展地方立法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经验做法交流,充分弥补基层立法联系点专业法律人才不足问题,不断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效。

强化科学布局,夯实立法联系工作基础

2022年5月,常委会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创品牌的“三有一创”原则,兼顾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群体的立法需求,高标准、高质量设点布局,将原有的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为21个,涵盖了高等院校、公共服务机构、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基层执法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一、二、三产业涉及的行业代表,既体现了基层性、广泛性,又兼顾了专业性、代表性。2024年4月,根据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需求,又进一步增调点数,扩大影响,将有特色有亮点有意愿的2个基层人大常委会和2个基层组织纳入联系点范畴,12月,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又新增通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共有2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了群众参与度、形成了以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站和信息采集点为立法意见采集的主体,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联系单位为专业力量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化立法联系网络,为立法活动高效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立法联系工作多样化

常委会推动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工作方法,提高辐射力和影响力,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蓬勃生机。将畅通渠道、提高实效、发挥作用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履职实践基地”的站点互融模式,推进立法精细化管理,实现阵地联建、机制共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方式,先后就15部法规草案、立法规划计划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达千余条,采纳一百余条,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打通基层立法联系点连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立法联系点真正打造成基层立法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汇集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真正成为立法实践的“民意桥”。

下一步,常委会将持续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民生需求、得到人民拥护,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通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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