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2 来源: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广大居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临近,不少市民心中的“年味”少不了燃放烟花爆竹,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严重污染环境,而且还极易给燃放人员或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制造噪音、诱发火灾等。为提升城市“气质”,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市民文明健康过节。
你知道吗?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及粉尘,数据显示,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期间,我市PM2.5等有关指标急剧上升,导致局部时段环境空气污染。当烟花爆竹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体呼吸道,使人咳嗽,引发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会“霾”住“通辽蓝”,也容易引起火灾或造成伤人事故。特别是在主城区及开发区,人口相对密集,烟花燃放不仅容易伤及自身,也容易伤到他人,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为携手共护“通辽蓝”,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崇尚文明新风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从自身以及身边人做起,为通辽的天空更湛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5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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