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1
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八号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决定》已经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切实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通辽市推进“三北”工程全力打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实施意见》,坚定必胜信心,扛牢主体责任,凝聚起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坚决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
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聚焦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强化法治引领保障,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扛起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调度,系统规划推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贯通、联动合作,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各项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培树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防沙治沙,为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营造良好氛围。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要聚焦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重点工作、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对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各项任务有力有序实施。
五、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审判、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执法办案等职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六、驻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人大代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所处领域、自身实际积极投身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在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上走在前、作表率。
七、全市各族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民参与、全民共治、全民共享,携手同心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奋力书写生态文明建设通辽新篇章。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要 闻 <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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