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7 来源:通辽市检察院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但目前,有关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让人痛心,如何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是当前社会各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辖区内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心理情况怎么样?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又是如何,成为通辽市检察机关“朵兰?未检”团队关心的问题。
朵兰,呵护春蕾
“改变,提升到爱的温度。”少年儿童是党和国家寄予厚望的一代,美好的生活和美丽的中国梦都属于他们。因此,为少年搭建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建立安全的生活环境,这是全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
“朵兰”在蒙语中有温暖和爱的含义,在汉语中代表了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是花朵。通辽市检察机关“朵兰?未检”也象征着检察蓝将会一路呵护每一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吴咏梅表示,“通过打造通辽‘朵兰?未检’品牌,巩固和运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成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成功经验,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
爱心,汇聚力量
年初以来,通辽市检察机关“朵兰?未检”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全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格局,多方联动,积极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及困境儿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及时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和检察机关形象。
市检察院
“愿你们工作顺利,希望我的足球棒棒的……”小花(化名)在市检察院“朵兰?未检”爱心联系卡上写着自己的希望。小花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学习优异却家境艰难,受到侵害后不愿与外界交流,几乎放弃学业,脸上失去了12岁小女孩应该有的阳光笑容。
市检察院“朵兰?未检”团队在办案中发现小花的遭遇和家庭情况,在院机关党委的支持下,决定在公诉处、开发区办案组倡议集体捐款助学小花到十八岁,并特聘小花为市检察院“朵兰?未检”、“法治进校园”活动小宣传员,参与法治巡讲活动。拿着鲜红的聘书和各种书籍,看着朵兰哥哥姐姐写来的寄语,小花羞涩地笑了……
科尔沁区检察院
该院同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青少年宫、科尔沁区法院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结合即将到来的“6.5环境日”,组织通辽市第五中学学生开展青少年环保模拟庭审活动。模拟庭审中,学生们沉着冷静,毫无怯色,虽不乏激烈的辩论,但尽是法言法语,即便只是模拟,与真实场景也别无二致,可谓是精彩纷呈,又不乏庄严神圣。
霍林郭勒市检察院
该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小樱(化名)父母离异,父亲常年生病无法支付抚养费,母亲也无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条件,便及时将被害人生活状态、实际困难、心理情绪等相关材料向控申部门移送,为其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本着坚持公正救助、及时救助的原则,该院迅速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积极落实司法救助经费,为被害人小樱争取到了三万元救助金。这也是该院首例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
开鲁县检察院
该院在受理魏某某(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时,认为魏某某尚未成年,智力发育尚未成熟,思想不够稳定,应对其说服教育、加以正确引导,改变魏某某未来的人生坐标。该院未检科对其专门制定帮扶感化方案,邀请魏某某的姑父、姑母到羁押场所一同会见了魏某某,通过两名检察官面对面温情沟通,耐心说教,使魏某某逐渐放下心理防备,消除了思想顾虑,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流下了惭悔的泪水。
科左中旗检察院
小奇(化名)是一名在读中学生,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判决生效后,该院与旗法院对小奇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与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沟通,采取特殊帮教措施,与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区别对待。同时组织公诉科与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对小奇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回访检察,希望小奇要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继续接受社区矫正。小奇表示一定会接受社区矫正,不再乱交朋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争取考上好一点的大学,做一名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科左后旗检察院
该院未检办案组“朵兰”检察官经未成年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对一起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慰问工作,并邀请科尔沁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心理咨询师到被害女孩儿家中开展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在家长的配合下,心理咨询老师积极引导小女孩走出阴影,帮助其解开心结,重拾对生活的信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小女孩不再沉默寡言,表示:“谢谢你们,我会坚强的面对,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生活。”
库伦旗检察院
为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保障青少年顺利成长,该院启动“朵兰未检库伦行动”。针对库伦旗地区“学校门口人员拥堵”和旗内“小饭桌”卫生条件恶劣,管理混乱的现象,经过调研向旗教体局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旗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高度重视校园安全问题,采纳建议内容,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采取分流的方式以防范安全漏洞。旗市场监督管理局3天内进行了书面回复,表示近期内将针对“小饭桌”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同时开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
奈曼旗检察院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张某某盗窃案时了解到张某某平时表现良好,为人实在、勤恳,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且积极退赃退赔,从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该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张某某进行了帮教谈心。同时,承办检察官以“朵兰”姐姐的名义给张某某写了一封信,希望张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要有深刻的认识,吸取教训,改变自我,拥抱阳光生活。
扎鲁特旗检察院
该院组织召开通辽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就未成年人赵某某涉嫌盗窃案拟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听取相关单位意见。与会代表从各个角度阐述了意见意见,支持该院做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会后,该院干警对两个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希望其珍惜机会,遵纪守法,用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用知识去改变命运。两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
守护,逐梦前行
如何从人性关怀的角度细心呵护未成年人的心,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检察,不只是严肃的面孔。通辽检察机关通过打造“司法维权体系、帮教救助体系、教育预防体系”三把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孩子犯了错,惩罚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我们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就像‘麦田里的守望者’,帮助他们重塑人生。同时,对未成年人实施司法保护,是司法文明进步的标尺。像小樱小花(化名)这样的孩子,命运本身已对他们不够公平,所以我们更要关心、温暖、呵护他们受伤的心,让他们感受生命中应该享有的阳光和雨露,让孩子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表示。
责任编辑:谢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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