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0
科左后旗人大常委会不断延伸监督职权触角,拓展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新途径,牢牢把准工作评议导向,坚持靶向监督,将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紧密结合,形成对“一府一委两院”、旗直有关部门、驻旗中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作评议办法,并不断优化完善程序、标准,打造“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制度领航,高质推行
为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2022年1月开始,旗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工作评议作为新一届旗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大事来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5部相关法律,结合全旗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科左后旗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明确了开展工作评议的原则、目的、内容、程序、时间等,为保障工作评议工作实事求是、公开民主、客观公正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坚强保障。“一个单位的一把手是一个集体的领路人,被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人大意识、增强对群众的服务意识是开展工作评议的初衷,而做好工作评议工作首要任务就是要用明确的制度来保驾护航”,这便是旗人大常委会打造“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的重要一环。
聚焦落实,以评促改
工作评议由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成立相应的工作评议调研组,调研组由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旗人大代表组成,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评议的具体工作,工作评议对象和时间安排等事宜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布,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年初,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选定当年被评议单位,制定工作评议方案,发出工作评议通知,分别到被评议部门上、下级部门及与之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部门进行调研。随后,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走访、查阅有关资料以及根据被评议部门的工作特点发放征求意见函,进行民意测评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准确掌握情况,撰写调研报告报主任会议审议。工作评议测评在旗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宣布,同时,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为了增强工作评议的“刚”性,要求被评议部门必须自觉接受旗人大常委会的评议,认真开展自查,按要求写好自查报告,听取评议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增强被评议部门的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将评议成效转化为部门高效履职的强大动力。
闭环监督,久久为功
工作评议是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关键在于评议意见整改落实的力度强不强、效果好不好。为进一步检验年度工作评议实际成效,保障评议效果,提升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由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整理汇总评议意见,印发至被评议部门研究办理,同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旗委,并向组织、纪检有关部门通报,作为部门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被评议部门应在收到评议意见后,半个月内将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旗人大常委会,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旗人大常委会。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报告由主任会议审议后,印发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评议组成员,旗人大常委会适时通过“抽查”“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对被评议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出现反弹,如有整改不力现象,要求其限期整改,从而形成工作评议监督闭环。目前,旗人大常委会已经对法检“两院”部分法官和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对旗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局等2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工作评议,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了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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