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1
通辽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常委会议
主任集体视察
专题调研
专题询问
代表座谈会
凝心聚力担使命,奋发进取创伟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回顾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现出显著政治优势。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25周年。25年来,通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六届人大履职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更好的履职成效担当起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
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聚力现代化通辽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执行市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立法事项均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委专题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对全市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研究制定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通知》,批准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凡常委会重要工作、常委会议重要议题,都事先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有效保证了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部署得到全面及时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和机制,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高质量实现。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大力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引领和教育培训,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讲,精心组建人大代表宣讲队伍,采取专题报告会、代表讲堂、短视频等方式举办主题宣讲300余场。按照自治区人大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压实责任,积极稳妥开展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市县两级联动,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逐条逐项梳理检视,全面认真进行清理,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提供法制保障。
坚持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聚焦群众关心关切,坚持选题要准、切口要小、不拘形式、务实管用,因需应时制定了一批服务大局、顺应需求、体现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坚持“小切口”“创制性”立法,以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勇气,制定出台了一批在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少有立法先例和具有一定立法难度的地方性法规,使地方性法规由“有”转“优”,更加务实管用。《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通辽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通辽市城市供水条例》……已制定的13部实体性法规中,有11部采用了不分章的体例模式,条文都在30条以下,力求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便于理解和操作,易于宣传与执行。这些法规都体现出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大局的“大局观”,为通辽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我市极端天气频发特别是连续两年特大暴雪暴露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极端天气应对列入立法项目,在没有直接上位法依据、没有其他省市相应法规参考借鉴情况下,探索开展全国首部极端天气应对创制性地方立法,制定出台了《通辽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给予充分肯定,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人民网和内蒙古日报、电视台等重要媒体都作了专题报道。注重运用地方立法手段解决社会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针对社会面普遍存在的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移风易俗创制性地方立法,制定出台了自治区首部《移风易俗条例》,从法制层面明确提出了移风易俗的鲜明价值取向,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和高度赞誉。
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创品牌的“三有一创”原则,兼顾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群体的立法需求,高标准、高质量地设点布局,市人大常委会将原有的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为25个。同时,依托“代表之家”开展立法工作,创建“家”“点”融合新模式,实现阵地联建、机制共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自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方式,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法规草案、立法规划计划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多达千余条,采纳一百多条,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切实落实到法律制度中。
不断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9项机制办法,着重做好“四个完善”,形成了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完整的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法规立项机制,严把立法源头关口,制定了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办法,为立法选题提供科学依据;完善立法协调机制,保证立法高效有序,制定了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度、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意见等,凝聚立法共识、整合立法资源、形成立法合力、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立法民主化水平,制定了立法听证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顾问工作办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法规评价机制,适时掌握法规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制定了立法后评估办法,为更好地实施法规、修改法规、建立新规提供依据。
推动人大监督更有刚性和实效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通辽市实现跨越追赶的关键所在。通辽市委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的致胜一招,在全市掀起大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热潮。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基层“三保”情况开展“三项联动监督”,在深入调研、线上联审、听取报告的基础上,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各工委主任、各旗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旗两级人大代表对全市6个旗县区20个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开展主任集体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举行常委会专题询问,直面问题、动真碰硬、跟踪问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市委关于“做大总量”“再造一个通辽工业”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专项监督。组织五级人大代表深入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企业集中视察,听取专项报告与实地调研相结合,专家座谈与会商研判相结合,全面了解我市新能源及装备制造、铝镍硅新材料及延伸加工发展情况,提出在完善产业发展的思路布局和政策措施上狠下功夫,力争尽快把通辽新能源、新材料链条拉长、产业做大等意见建议,努力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我们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每次都会强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此项工作精准发力,连年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绿色矿山、绿色建筑工作情况等专项报告,开展《草原法》《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通辽市沙化土地治理条例》《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依法作出《关于坚决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的决定》,并组织驻市五级人大代表就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和欧投行生态工程两大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开展代表集中视察,通过深入调研、实地查看、听取汇报、随机访谈和定向座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监督意见,以多种监督手段督促生态环境建设部门切实履行好生态保护责任,用法治力量守护通辽的绿水青山。
民生福祉所系,人大监督所向。市人大常委会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监督的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发力,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手机信号差、局部无网络等问题,组织驻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及网络建设情况专题视察,首次调派无线电监测车全程随同,随机对通行区域、重点区域的网络信号进行抽查测试,引起三大运营商、铁塔公司的高度重视,纷纷与总部协调争取,努力解决我市通讯基站数量少、偏远地区信号质量差的问题。聚焦食品安全这个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组成调研组深入食品企业、市场商超、学校医院、检测机构实地调研,特别是到早夜市、小饭桌、餐具配送中心、网络电商平台等场所,通过明察暗访、座谈交流、查看台账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在认真听取审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基础上,严肃认真地举行常委会专题询问,组成人员聚焦网络餐饮服务监管、餐具清洁消毒管理、农畜产品源头治理等9个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问询,促进相关部门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更好担当起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政治责任。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市人大常委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监督重点,加强对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持续提升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等报告,全力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组织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进警营”视察活动,让代表切身体验“一站式”派出所、110接处警等便民利民服务,“零距离”接触智慧公安建设,共言共建平安通辽建设。连续三年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形成了一套科学系统的工作原则和机制办法,通过自查自评、调研走访、民主测评等一系列“评议组合拳”,推动对“两官”从任前到任后监督的延伸,促进法院、检察院工作水平和法官、检察官队伍司法能力整体提升,实现了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命和监督的有机统一。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代表工作,以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为抓手,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进社区报到工作,及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嘎查村)报到工作的通知》,开启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直通车”,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社区活动7998人次,走访接待选民1669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948件次,为民办实事3156件。将开展代表信访代办工作与代表进社区、代表之家建设有机融合,在全市193个代表之家设立代表信访事项窗口,选派1501名代表担任信访代办员,受理信访代办件1176件、解决928件。探索建立代表参与诉前调解机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配强调解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全市710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担任诉前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626件,成功调解449件。
切实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和政治引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代表履职知识,开设各类培训专题,压实各级培训责任,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学习和履职培训,实现了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引导代表作好“五个表率”。强化对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站)建设的意见》,推动代表活动经费和误工补助全部落实到位,全市410个“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站实现提档升级。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高质量推进代表建议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工作,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历次人民代表大会收到的议案和代表建议全部得到有效办理和答复。在8个旗县市区及其苏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县乡两级票决制工作“全覆盖”,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由人民决定、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参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广大代表在宣传引领、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有法依法有规依规、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参照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做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常委会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研究制定了常委会工作规则、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首次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作出规范性、约束性要求,量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审议发言、参加履职活动等要求,填补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的空白。在坚持地方立法“两审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立法审议工作机制和程序,既保证地方立法质量,又提高了地方立法效率。创新设立“专题讲座”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后邀请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举办专题讲座,既提升组成人员履职专业化水平,又强化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通知》。在会前,凡常委会听取审议和主任会议听取的议题在提交会议审议前都组织相关工委、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与报告一同提前印发组成人员,为审议提供可靠的参考。在会中,实行轮流召集人和分题审议制度,每次常委会前确定两个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为分组审议召集人。规范分组审议问询,委员在审议过程中可随时就特定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问,由部门当面作答,提升审议质量。在会后,根据会中分组审议情况形成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被监督部门,并在规定时限内听取办理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强化督促落实。通过一系列规范,建立了调查研究、听取报告、集中审议、问题反馈、跟踪问效的“全链条”工作流程,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创制《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完整记录市六届人大历次常委会议重要文件、议定事项和工作流程,《通辽人大》门户网站全面改版、微信公众号提档升级,努力讲好通辽人大故事、展示人大代表风采,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踵事增华,继往开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鼓满风帆、乘势而上,奋发进取、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通辽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现代化通辽建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要 闻 <
主办单位:通辽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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