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 来源: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勘验类专家,拟组建行政审批勘验专家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库类别
根据承接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征集勘验专家分为市政工程类、建筑类、医疗器械类、文物保护与鉴定类、林草类、水产类、兽医类。
二、入库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2.熟悉与勘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且满足附件1相关要求,能够运用专业技能开展勘验服务;
3.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勘验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七十周岁。相关领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国家高层次人才择优吸纳;
5.各行业对勘验专家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已纳入自治区级行业专家库且具备勘验工作相关技能专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可直接纳入行政审批勘验专家库;
7.非在职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专家权利义务
(一)权利
1.对现场勘验享有独立发表意见权;
2.对不正当勘验行为享有举报投诉权;
3.享有按有关规定获取劳务报酬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对提供勘验服务出具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勘验意见;
2.勘验专家对出具的勘验意见承担法定责任;
3.应邀按时参加勘验服务工作,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的,及时告知市行政审批评审勘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抽取专家;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与勘验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不得同项目单位有可能影响勘验意见公正性的任何往来,不得收受财物、接受宴请或其他好处;
5.主动配合处理项目单位等利害关系人的质询和投诉;
6.涉及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勘验服务主动回避;
7.及时报送个人变更信息;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监督管理
入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行政审批评审勘验工作领导小组有权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勘验服务工作; 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勘验专家资格:
1.本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2.擅离职守;
3.勘验服务工作违反法律法规;
4.与其他勘验专家串通,出具不实勘验意见;
5.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五、专家入库流程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通辽市行政审批勘验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从事勘验有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资格核实:对于报送的相关材料,市行政审批评审勘验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真实性查验。无法核验真实性信息的不予通过审核。
(三)公示:初定合格拟入库专家人选,将通过通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网站(https://zwfw.to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纳入通辽市行政审批勘验专家库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三年,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符合要求可续聘。
六、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1日;
(二)报名方式:申请人请于2022年5月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行政审批服务专家申请材料+申报事项类别+姓名+手机号”),纸质材料邮寄或现场送达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勘验服务科(通辽市科尔沁区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北侧),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晶晶 王鹏飞
联系电话:15847573154 13298041380
邮 箱:tlskyfwk@163.com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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