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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召回!

2021-02-2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都市场监

缺陷产品召回,又有新信息本次,汽车召回信息中所涉品牌分别为宝马 & 现代  &  宝骏为了这些涉及安全的重要信息快速转播今天我们紧急@这些车主!您的爱车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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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

召回进口X5、X7、425i、430i车辆

(一)决定自2021年2月1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9月7日到2020年9月17日的进口X5、X7车辆,共计1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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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由于生产过程中装配失误,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转向轴固定螺栓可能未被正确紧固,从而导致产生噪音以及转向系统的虚位,极端情况下驾驶员可能会失去对车辆转向的控制,存在安全隐患。

处置措施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转向轴螺栓的紧固状态,若螺栓未被紧固则更换转向轴及转向等速万向节,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决定自2021年2月18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6月16日到2020年12月2日的进口425i、430i车辆,共计7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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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由于前排座椅侧气囊软件参数调教失误,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在遭遇侧面碰撞时,前排座椅侧气囊展开的时机可能发生延迟。使得气囊无法有效保护乘员,增加了乘员在碰撞事故中受伤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处置措施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软件编程,以消除安全隐患。未销售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再进行销售。

 召回 · 联系说明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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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召回全新途胜、第四代途胜汽车

决定自2021年3月16日起,召回2015年5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生产的全新途胜及2018年8月27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生产的第四代途胜汽车,共计42520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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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HECU(Hydraulic Electronic Control Unit,液压电子控制单元)内部可能发生短路,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发动机舱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处理措施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保险盒内保险丝,同时对召回范围内搭载ESC(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ler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和EPB(Electrical Park Brake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功能的车辆升级ECU软件。车辆更换保险盒内保险丝后,如后续出现HECU内部短路导致保险丝熔断问题,无论车辆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北京现代将为客户免费更换HECU,以消除安全隐患。  

 召回 · 联系说明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经销商通知相关车主。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100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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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骏

召回部分宝骏560 DCT汽车

决定自2021年3月5日起,召回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7款宝骏560 DCT汽车,共计1968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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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配备的变速器离合减振器滑块强度不足,可能发生碎裂,极端情况下造成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处置措施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双离合自动变速器总成及柔性盘,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属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的《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7款宝骏560DCT自动挡汽车》召回活动的再次召回。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的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召回 · 联系说明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方式主动与召回范围内的用户取得联系,预约安排免费维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6-12345、400-889-5050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啥是召回?

依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所述,召回指的是:消费品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风险的活动。

问:“存在缺陷”,对于“缺陷”来说是怎么界定的呢?

答:由于设计、制造、警示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这就是该法所称的缺陷。

问:若是进口货呢?本《办法》是否适用?

答:适用,本法所称的生产者,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生产消费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明的企业。从中国境外进口消费品到中国境内销售的企业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授权机构。你说的这种情况,销售企业或者境内授权机构就视为生产者。

  责任编辑: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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