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1 来源:通辽日报
2020年,库伦旗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确清单、实时监督、履责纪实、强化问责等多项举措,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建立政治监督台账,督促被监督单位制定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精准监督台账》《纪检监察机关净化政治生态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各级一把手扛起政治责任。主动开展同级监督,通过报告、提出工作建议等方式,了解掌握旗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年内,向旗委、旗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和提醒函7份。
强化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持续向被监督单位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压力,通过提醒谈话、列席会议、发放提醒函等方式,向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提出工作建议,压实主体责任。年内,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驻在部门会议251次,向驻在部门发整改建议函、工作提醒函18份。
强化巡察监督。把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作为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全面掌握各部门单位“政治体检”情况,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年内,共巡察17个党组织,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217个,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成效的重要指标。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强化暗访监督。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狠抓“四风”问题纠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频次。年内,开展明察暗访6轮,发现各类典型问题2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旗政府、涉及部门单位发放纪律检查建议2份、整改建议函11份、工作提醒函1份,组织处理8人;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线索8件,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3人,对3件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2020年,旗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05件、立案10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批次19件。
吴美青
责任编辑:谢雨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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